研究“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”有感(非讽刺,再续) 因为业主们专有部分的相互关系根本不是我们物权法学主流“三元论说”能够解释的,更甭提帮助立法定分止争了。事实证明绝无可能。 业主 建筑物 所有权 孙宪忠 物权行为 2025-10-27 22:35 2